近年来,青海省不断严格科技项目管理程序,建立形成了一系列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实现了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科技项目实施的水平,科技产出增长明显。
一、健全项目指南制定和发布机制。扩大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的参与范围,项目指南发布前以通知、网站、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征求科研单位、大学、企业、园区、相关部门和地方、协会等有关方面需求和建议,结合科技计划的特点,针对不同项目类别和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对市场导向类项目指南充分体现产业需求,建立了产学研用各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指南确定后,通过网站、报纸等多种方式扩大项目指南知晓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项目。从项目指南发布到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原则上不少于50天,保证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申报项目。
二、规范项目受理和形式审查程序。不断完善项目受理内部控制制度,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组建的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承担项目日常受理工作,对全部项目网上公开申报和网上受理。受理过程实现了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形式审查重点审核项目申请单位、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和前期研发基础;加强项目查重和监督,避免一题多报或重复资助;对项目申请书中填报的内容和附件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退回修改补充。整个受理过程全部留痕,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建立相互监督制约的项目评审机制。实行了科学合理的项目评审方式,所有受理的科技项目要求项目主持人现场答辩;专家组由专业技术、经济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分表根据业务专家和财务专家分别进行设计,内容设计因项目计划而宜,专家背靠背打分。评审结束后,将项目打分汇总表现场提交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后,分别交由相关处室和驻厅纪检组留存,以确保项目立项过程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建立档案,实现了立项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通过严格的形式审查、专家技术评审和经费预算评审、行政决策等程序,最后将拟立项科研项目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内容,项目主持人、资助金额等所有项目信息彻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管理;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项目的真实性审核和督导;项目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科研项目管理特点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或抽查,对违规行为或执行不力的情况及时责成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定期召开厅务会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对难以达到预期指标的项目及时终止,财政资助经费经审计后原渠道退回。近两年全省科技项目检查率达到百分之百。
五、重视项目验收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省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完成后及时总结,编制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决算报告,按期提出验收申请。在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后,先期组织财务专家开展财务验收,在财务验收通过后再组织专家开展技术验收。验收采取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相结合,对照立项时合同约定的任务和考核指标严把验收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技项目目标的实现。
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比较规范,项目申报单位、科研人员和专家们普遍反映较好。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结合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科技报告制度实施,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为提高全省科技创新能力提供管理保障,营造全民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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